2月2日消息,汉王科技今日发布了招股意向书,拟发行2700万股,申购日期和缴款日则为2月9日,发行完毕后将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汉王科技招股意向书显示,为取得汉王手里的i-Phone相关商标所有权,苹果公司一共向汉王支付了3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00万人民币。
根据招股意向书显示,2009 年7月18日,公司与苹果公司签订了《商标和解及转让协议》,汉王科技同意将其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或注册的所有和任何与“IPHONE”相关商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境内的“i-phone 及图形”(申请号:4073735)和“I-phone(美术字体)”(申请号:6233340)(“汉王I-phone 商标”)出售予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向汉王科技合计支付365万美元。
据悉,汉王科技在今年1月表示,该公司已与苹果就上述商标达成了一项协议,但拒绝透露更多细节,称苹果担心有关该协议的报道可能对其品牌造成影响,苹果发言人也拒绝就此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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