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无视著作权而私自上传各类音乐、电影或者其他没有获得著作权许可的软件的话,是被视为非法行为的,现在,日本在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了新的著作权法律,当地最新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下载这些没有获得著作权许可的文件也将会被视为非法行为。
日本近年来加大了重视保护网络著作权不受侵犯的措施,任天堂在2008年起至2009年也加大了对当地烧录卡流通、游戏ROM传播行为等的制裁,但限于当地法律问题,不少情况下,很多人还是可以通过钻法律漏洞来令这些行为变得“合法”。但自2010年新法律的实行,或许这些漏洞将会变得不再容易钻了。
日本“骨董通法律事务所”的福井健策律师表示,在修改前的著作权法律中,私自上传没有许可的著作物文件将会被视为犯法行为,但下载这些文件的行为是受到当地著作权法律中第30条“私人用复制行为”所认可的,因此不存在法律责任问题,成为了一个法律漏洞。但修改后的法律追加了“若在知道这些属于非法上传的音乐、映像等制品的情况下还继续下载的话”,这一条前提将不属于“私人用复制行为”的范围内,而成为了非法行为。
当然,由于要证明自己并不知道自己下载的文件属于“非法文件”,非常困难。在日本最大的聊天板“2ch”中,有人戏称未来如果希望能将图片等其他文件打包发送的话,发言“给我ZIP打包”(ZIPでくれ)也会非法了。而事实上,福井律师也表示,首先“给我ZIP打包”就是一种委托别人进行非法上传的教唆行为,而下载ZIP打包文件的行为,由于成为了谁都可以下载的情况,若在知道这是非法文件的情况下下载的话,也将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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