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卫生部,我是“双网瘾”!
我实在想不通,每周上网40个小时就被认定为“网瘾”了,可我的工作就是在计算机旁,少说每天工作8个小时,一周工作5天,5X8=40.完了,我也是染上“网瘾”?
这还不算我真实的“网瘾”时间。我说下我的时间,每天平均用电脑13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这样算下来6x13=78小时。比40多出了38个小时,都快要“双倍网瘾”了,饿的老天……
想想为什么自己会被双“网瘾”,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1、 卫生部方面:
卫生部的这个目的是好的,保护青少年儿童远离电脑游戏、网上有色及非法信息。但是仓促做出这个40个小时即被认为网瘾的标准是不是有欠考虑,缺乏实际调查。现在很多人都通过网上交流工作,特别是那些软件、网络公司,没有电脑让他们怎么工作?
判断青少年是否上网成瘾我觉得该考虑更多的方面:比如他们上网的目的?游戏?还是查找资料?或是在网上花更多的时间才感到满足,且时间不断延长;二是几天不上网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易激惹等症状,上网后上述症状可迅速减轻或消失。另外,除上网之外,对其他事物的兴趣明显减少,以致失去以前的爱好和娱乐;曾经努力过多次,想控制、减少或停止上网,但没有成功等等也都是诊断网络成瘾的具体依据。
2、 治疗网瘾机构方面:
商人的鼻子可真是比哮天犬都灵敏。砖家刚提出“网瘾”这个词,一些商人就赶紧成立什么网戒机构,每期4个月,每期6000多块,人数一年下来少说也有几千以上,这些暴利就让那些网戒机构采取各种手段:电击、强制吃药、殴打等。让这些想戒除网瘾的少年生不如死。
况且现在的网戒机构本身就很模糊,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来历不明。缺乏监管部门,网瘾程度的鉴定、治疗效果的鉴定,收费、治疗方法都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些都造成了暴力戒瘾。谁来管这些戒瘾机构?谁来给他们规范标准?
卫生部这一出40个小时可着实打倒了一片人,特别是IT从业的朋友,哈哈,你们都被“网瘾”了。所以说卫生部这个标准定的实在是太仓促了,和高考的“一刀切”一样。简单的数字就规定成瘾的标准,一竿子驳倒一片人。
拜托卫生部,多多考虑,详细调查,千万别“一刀切”,否则几百万的IT从业人员可没饭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