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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死网破还是最终和解 唯冠苹果谁骗了谁

发表于:2024-11-15 作者:admin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5日,“当年处理‘台北唯冠将IPAD商标卖给苹果公司’事宜的员工麦士宏取得的授权书是由台北唯冠发出的,上面盖着公司的大章及我个人的小章。在中国台湾,大章加小章才是完整的公章,等于中国大陆的公章。”2月19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援引唯冠科技(深圳)有限

  “当年处理‘台北唯冠将IPAD商标卖给苹果公司’事宜的员工麦士宏取得的授权书是由台北唯冠发出的,上面盖着公司的大章及我个人的小章。在中国台湾,大章加小章才是完整的公章,等于中国大陆的公章。”2月19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援引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荣山的话称,“但台北唯冠跟深圳唯冠没有互相的投资关系。深圳唯冠是完全独立的,所以,当年台北唯冠的合同当然不能覆盖深圳唯冠。”

  2月17日,杨荣山、唯冠债务重组总协调人李肃及代理律师马东晓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唯冠集团从未出售过中国大陆iPad的商标权,“IPAD”海外商标也是苹果公司以欺诈的方式取得的。

  “这进一步表明了深圳唯冠‘斗争到底’的态度。”昨日,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从法律角度看,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证据。谁能提供最准确、最让司法部门信服的证据,谁就将取得商标的使用权。当然,不可否认,深圳唯冠或将借此机会东山再起,至少,已经取得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知名度,这对于其今后的发展同样有好处。”

  “斗嘴”升级,谁在撒谎

  2000年和2004年间,曾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的唯冠集团公司旗下的中国台北和深圳分公司分别在墨西哥、新加坡、印尼、欧盟国家和中国大陆地区等注册了“IPAD”商标,并短暂在市场中销售与之相关的电子产品。据杨荣山在北京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信息,唯冠的IPAD是公司1998年下半年开始研发的一款产品,全名为Internet Personal Acess Device,定位于一款网络终端设备,是唯冠iFamily系列产品之一,这一系列产品唯冠曾投入超3000万美元开发。

  杨荣山介绍,在本案的纠纷发生前,双方2003年就结下了“梁子”。当年,苹果在欧洲注册iPod商标时,曾因与唯冠IPAD的商标相似,而发生诉讼,“唯冠花了大量精力阻击苹果,但最后选择放弃”。这之后,才是目前纷纷扰扰的iPad商标案。

  在杨荣山等人看来,就连之前在中国台湾等地区的商标使用权也是苹果“精心设计”的结果。据媒体报道,2008年,苹果在英国成立了一家名称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的公司(下称“IP”),并找到唯冠希望能购买该商标,并保证不与唯冠进行竞争,“唯冠鉴于当时遭遇经济困难,正计划进行收缩,因此同意了该交易”。

  “但我们遭到了威胁。”杨荣山回忆,“IP此前提出的收购价格为2万英镑(最终价为3.5万英镑),但他威胁唯冠,‘如公司不出手商标,将对唯冠进行诉讼’。”

  “但台北唯冠只拥有iPad海外商标权,iPad大陆商标权在深圳唯冠手里。”杨荣山表示,“苹果确实把iPad这个产品做到了尽善尽美,所以受到全球广大用户的喜好。但这个成功并不能成为它在未取得iPad商标的时候就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的理由。”

  鱼死网破?最终和解?

  目前,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和台北唯冠虽同属香港唯冠国际的子公司,但二者并不是隶属关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民事主体,因此尽管苹果公司和台湾唯冠公司签署了合同,购买了iPad商标专用权,但这一合同对深圳唯冠公司并不具有约束力。

  苹果则认为,杨荣山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台北唯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时负责谈判交易的麦士宏,不仅使用的是唯冠的企业邮箱,且签署的转让协议,既包括台湾唯冠在中国香港、英国等地注册的iPad商标专用权,也包括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专用权,这就意味着,苹果公司也取得了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iPad商标专用权。

  “也就是说,案件的焦点在于当时签订的合同。”张马林对记者分析,“在搜集完了相关的证据之后,就需要中国法院的认定了。”马东晓表示,案件的焦点是“台北唯冠有没有权力卖掉商标”。

  道琼斯通讯社2月17日称,内部文件显示,“苹果曾同意为iPad商标向唯冠支付3.5万英镑。”道琼斯就此认定,“上述文件似乎支持了苹果的观点,即该公司已于2009年从唯冠国际手中购买了iPad商标的相关权益。”

  对于双方的纠葛,张马林认为,和解的可能性正在逐渐减小。“一方面,从目前工商总局表态、市场出现下架等情况看,至少在舆论上,深圳唯冠占据了一定优势;另一方面,为了深圳唯冠的债务重组和东山再起,目前实际上不是深圳唯冠一家在关注这件事,包括其当年的债权人,都是这场官司的重要力量,且可以预计,债权人和深圳唯冠站在同一战线,这将增加深圳唯冠的底气。”

  而飞象网CEO项立刚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唯冠能获得的最大利益就是将商标卖给苹果。因此,苹果公司和唯冠科技会达成和解,“首先,苹果公司不可能更改iPad名称,这不利于苹果公司的形象。其次,即使败诉,苹果最多也就是退出中国市场,而对于境内的‘果粉’来说,大可以购买水货。最后,唯冠并不享有继续步步紧逼下去的资本。”

  “但现在双方都想在价格中取得有利地位,因此不会轻易出价。”项立刚称。

  【启示】

  提醒企业,增强维权意识

  记者还发现,本次深圳唯冠与苹果的诉讼背后,再次出现了和君创业的身影。资料显示,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管理咨询公司,其服务范围包括企业文化、公司战略、并购重组等诸多领域。在当年娃哈哈与达能、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的股权纷争中,均出现了和君创业高调对抗外资的情况。

  有媒体猜测,“深圳唯冠在此次风波当中,透露出对企业重组的希望和期待,和君创业极有可能就是其背后强有力的顾问。”不过,记者昨日未能联系到和君创业的多位人士。

  “不管有没有背后的推手,这起案件都会给中国企业和中国的司法界带来一定的启示。”张马林表示,“从正面效应看,深圳唯冠甚至能借一个商标可能起死回生,这足以让中国企业,尤其是民族企业引起重视,因为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实实在在的无形资产,在企业形象上给企业带来的效益甚至不可估量。从负面影响着手,这也提醒中国企业不要‘盗版’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因为,相比于国内企业,国外企业更重视无形的资产,一旦打起官司,‘克隆’一方的企业将得不偿失。”

  张马林还表示,跳出事件本身,在如今的商战中,企业更多地是懂得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和争斗,而不是用低劣的手段获得非法利益,这本身再次说明了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至少已具备了良好的商业司法环境。

  新闻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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